山里捞子吃上城里货(139)
贺昂霄把自己的豪车钥匙扔给他,让他先在自家宽敞的地下车库里练练手感。
贺昂霄的车大多偏商务,不过偶尔一两辆也是大底盘的越野,开起来非常帅气,迟萝禧早就眼馋很久了。
迟萝禧坐在驾驶座上,严格按照教练教的点位和慢字诀,车子起步像蜗牛爬,仿佛车轮底下不是水泥地。
贺昂霄抱着手臂,看着迟萝禧那副如履薄冰,脚抖得像帕金森,恨不得把车抬着走的架势,实在没忍住,好笑道:“……迟萝禧,你怕是在碾死蚂蚁?”
迟萝禧瞪了贺昂霄一眼,脸上紧张:“老公,你不懂,师傅就是这样教我的,一定要稳慢,这样才能不撞车!”
他可是牢记了教练的教诲,把宁停三分,不抢一秒贯彻到底。
可惜艺高人胆大的反面,就是胆子太小。
迟萝禧这人菜瘾大又胆小如鼠的性格,让贺昂霄看得终于忍不住,拉开车门坐进副驾,直接上手,握住迟萝禧握着方向盘的手,强迫他放松力道,又拍了拍他的腿:“别那么僵,看着后视镜,大胆点打方向,这库宽得很,你当是在走钢丝?”
在贺昂霄半强制的鼓励和亲身示范下,迟萝禧终于克服了最初的恐惧,胆子一点点大了起来。
虽然中间还是不可避免地剐蹭到了好多次。
然后迟萝禧再去驾校的时候,教练是个上了年纪的大叔,端着茶杯,疑惑:“你怎么胆子突然变大了?”
而且风格也变狂野了,完全不是他教的。
迟萝禧很不想说这事贺昂霄给他开小灶的结果,贺昂霄带他试遍了他所有的车,并且许诺等他学会了就给他定制一辆萝卜跑车。
而且迟萝禧昨晚剐蹭了贺昂霄那辆百万豪车好多次,每剐蹭一次,贺昂霄就会在他耳边报一遍维护修理的费用。
迟萝禧就在这种金钱压力和对车子的怜惜下十分顽强地学会了。
现在迟萝禧已经无所畏惧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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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话说:已经又想好一个小萝卜成为完美偶像的番外,不想结婚,把贺总硬生生拖成老男人。
第52章 乔装变态
迟萝禧上大学的第一天, 贺昂霄是亲自送他来的。
贺昂霄本想动用一点关系给迟萝禧办个走读手续,毕竟他身份特殊,怕暴露身份, 也没必要去挤集体宿舍。
但迟萝禧摇了摇头拒绝了。
这前头十几天, 也不能太特殊了吧。
贺昂霄看着他那副认真的模样, 妥协了,但嘴上还是不依不饶:“行啊, 随你,那你到时候晒伤了, 别打电话跟我哭。”
迟萝禧闻言, 立刻凑上前, 在贺昂霄紧绷的嘴角上响亮地亲了一口。
贺昂霄那点故作出来的冷硬和唠叨,瞬间被这个吻堵了回去, 抿了抿唇, 没再说话,算是默许了迟萝禧去住那十几天的寝室。
实际上迟萝禧的大学生活过得相当充实。
他所在的宿舍, 除了一个外地的同学, 其余都是江州本地的。
迟萝禧来报到那天,拖着行李箱走进宿舍楼时, 那过分出众的颜值,瞬间引起了不小的骚动。路过的学生, 无论男女, 都忍不住回头看他,窃窃私语。
他长得实在太好了, 好看得有点超越普通人的范畴。
他很快加了他们班的微信群,群里立刻活跃起来。
室友们也都很热情,告诉他待会儿几点集合, 去哪里领军装。贺昂霄站在一旁,看着手机屏幕上的群消息,忽然抬眼问迟萝禧:“这群我能加吗?”
迟萝禧:“老公,我们这是学生群,只能加学生的。”
贺昂霄在这等神圣充满青春气息的学府之地,也不敢胡言乱语,冷着一张俊脸自称是迟萝禧的哥哥,的确像是不怒自威的大家长。
宿舍里床铺是贺昂霄亲手给铺的,被套也被他整理得棱角分明。
等他收拾妥当,一转头,却发现迟萝禧已经不见了人影,他对新环境充满了好奇,早就按捺不住,跑出去四处打量了。
贺昂霄对这宿舍诸多嫌弃。
地方又小又挤,两张上下铺,中间过道又窄得。窗户看着也不够大,采光一般。
他心里清楚,迟萝禧没那么娇气,他是个很好满足的人,只要有地方住,他就会觉得很好,很知足。
可贺昂霄在乎啊。
正因为他知道迟萝禧容易满足,不挑剔,贺昂霄反而觉得这环境处处都不好。床板不够软,怕他睡得腰疼,灯光不够亮,怕他看书伤眼,公共的洗手间,不够干净卫生。
迟萝禧为了不让他继续在寝室里碎碎念,拉着贺昂霄出去逛校园。
一路上贺昂霄的叮嘱像唐僧念经一样。
“记得按时吃饭,别老吃食堂油腻的,吃几天就行了,苏姨做得合你胃口多了。”
“晚上早点回寝室,别一个人乱跑。”
“要是有人欺负你,不管是同学还是老师,立刻给我打电话。”
迟萝禧嘴上嗯嗯啊啊地应着,可那心思早就飘到了路边的风景和新鲜的事物上,贺昂霄的话基本是左耳朵进,右耳朵出。
他们在校园里那条著名的绿荫大道上走着,迟萝禧很自然地握住了贺昂霄的手。
贺昂霄很喜欢迟萝禧一点就是,他丝毫不觉得他们的关系有什么好遮掩的。
周围是来来往往,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年轻面孔,有骑着单车飞驰而过的男生,有三五成群嬉笑打闹的女生,空气里都浮动着一种蓬勃无忧无虑的味道。
迟萝禧忽然趴在学校篮球场的铁丝网围栏上,眼睛亮晶晶地看着里面正在打球的男生们,兴奋地对贺昂霄说:“老公,这里好多人,好热闹!”
贺昂霄原本有一大堆要嘱咐的话,关于安全学习还有社交,但看着迟萝禧趴在围栏上,被夕阳勾勒出毛茸茸金边的侧影,听着他那纯粹是感叹充满好奇的话语,那些啰嗦的叮嘱,忽然就咽了回去。
他看着眼前这个鲜活,对世界保有永恒好奇心的爱人,心里某个角落软得一塌糊涂。
贺昂霄想如果能永远保持这样旺盛的好奇心和感知力,或许也是一种天赋。
他真希望,迟萝禧一辈子都能这样,永远像现在这样对周遭的一切充满兴致。
他看着球场上的少年们挥汗如雨,忽然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:“我也会打篮球。”
迟萝禧闻言,立刻转过头,仰起脸看他,眼睛里满是好奇和向往:“真的吗?老公,你读书的时候,是什么样的?”
贺昂霄想起自己念书的时候,确实很忙,年少有为的代价,就是他从未真正享受过什么青春的悠闲,繁重的课业压在头顶,创业的蓝图在脑海中日夜盘旋,两者并重,几乎没有喘息的时间。
那个时候,什么情啊,爱啊,在他紧凑得密不透风的人生规划里,连百分之一的容身之地都占不到。
他的青春,是书本,创业计划书的荧光,没日没夜的竞赛和实习。
那些少年人该有的肆意和张扬,他统统缺席了。
看着眼前这个满心满眼都是的迟萝禧,贺昂霄忽然觉得,那些缺失被他刻意遗忘的青春片段,似乎正在被这个鲜活的生命一点点填补。
贺昂霄眼中怀疑,自己的大脑都要被这颗小萝卜变成萝卜样了。
许多年之后,如果有人解剖他的大脑,就会发现是一颗萝卜脑。
贺昂霄今天送迟萝禧来报到,难得穿得休闲,一件简单的灰色针织衫,配着剪裁利落的休闲裤,少了几分平日里的冷峻精英气,多了些随性。